时间:2022-09-09 02:20:40 | 浏览:531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临空经济区第二批次(片区28地块)项目拟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拟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项目:临空经济区第二批次(片区28地块)项目
二、拟征地的面积及位置: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琼山区云龙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455.14亩,均为集体土地,土地属于演丰镇三角村民小组、云龙镇龙进等村民小组所有。(详见项目权属确认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1.本次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2020〕45号文及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海土资征字〔2014〕1141号文相关标准执行。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琼府〔2014〕36)号文相关标准执行。
3.安置途径:一般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房屋补偿参照《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海府〔2019〕2号)有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市政府依法批准方案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
1.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2.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4.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5.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6.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7.违反上述规定的,征地拆迁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在拟征地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辖区政府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黄先生、符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889398、0898-65623033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海口日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3日消息(记者苏靓)开栏语:今年五一小长假,放假时间从3天延长至5天,人们的出游热情、需求将被极大释放。自今日起,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开设专栏。海南作为全国人们旅游目的地,备受游客关注和青睐。
原标题:怀感恩 送凯旋丨海口欢送河南援琼医疗队“回家”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5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9月5日上午九点,海口市在海口明光胜意酒店为河南援琼医疗队举行欢送仪式,各界群众举起自制的欢送标语表达感谢。
海口加力加劲冲刺年度经济目标任务注入优质动能 深度挖潜增效海南日报海口9月2日讯 (记者计思佳)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委、市政府获悉,该市将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从江西省上饶市旅居史人员的通告海口市琼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因疫情防控需要,从4月20日以来有江西省上饶市旅居史来琼人员,现在琼山区旅游或居住的,请立即向所属乡镇(街)或村委会(社区)上报,并按要求落实“三天两检”。一、对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琼山区桂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征收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决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0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庄晓珊 通讯员 许晶亮)10月21日,海口市琼山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共拆除57宗违法建筑,拆除面积约11000多平方米。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昆南延长线改造工程项目15亩土地拟征地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拟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地项目龙昆南延长线改造工程
海口网11月5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特约记者陈创淼 通讯员陈勤 摄影报道)5日,海口秀英区主要领导携相关职能部门做客《椰城纠风热线》,面对面了解群众诉求,现场解答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同时开展现场办公,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来源:清风云南澄江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口镇对1棵被列为名木古树的滇朴、路居镇对1棵被列为名木古树的黄连木管护不力,导致2棵名木古树1死1损伤问题。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给予海口镇政府和镇长、分管副镇长通报问责,并责成镇政
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舞征预告〔2022〕7号为保障舞阳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舞泉镇高庄村和柴庄村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一、拟征